第25章 第一次惩处 (第1/3页)
岑老看向县令:“这件家务事,老朽倒以为大人您可断得。”
陈夫子也马上说:“这件家务事,还真得大人您来评断。王家长子之事,关乎我朝律法。”
县令点了点头,重新坐下,两手放在膝上,开口:“那本官就在这里评断王家这件家务事了。”
所有人都立刻站好,就是岑老和两位夫子都站着。
这里不是朝堂,无功名在身者无需下跪听判,但该有的规矩必须要有。
“王氏妻郎,邵氏,尔夫家氏族所属何处?”
邵云安有点懵,什么意思?
岑老提醒:“大人断案,你又无状纸,还不向大人禀明你所讼相关人等?”
邵云安明白了。因为是他来“告状”,所以县令要问他。
邵云安马上王家的情况说了,包括他们来自秀水村,族长是谁,里正是谁,王老太一家都有谁。
邵云安在这边“老实交代”,后面的赵元德、王书平心慌不已。
听到这里,他们也清楚地认识到自家亲爹在王石井的事情上,一个无视律条是跑不掉的。
更有一人,已是怕得快站不住了。
古代的“徭役”,广义上包括了“劳力”与“兵役”。
历朝历代,为了保证人口基数,都有相关律法言明。
服“劳力”二年及以上者,五年内遇“征发”可不服,且不得强征。
意思就是,如果服过两年以上的苦力,那服役完后,五年内又遇到征兵,可以不去。
服过两年以上苦力的人,绝大多数人的身体也废了,短期内再上战场,那就是去送命的。
还不如让这些人在家中多种田,多收些粮,多生几个孩子,多出些人头税来得划算。
如果家里有别的男丁符合“征兵”的条件,服过两年以上苦力的人可以不替他去,也不能被强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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