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死不掉?现在呢? (第1/2页)

作为路人反派的我,也要当邪神 二仙桥仙人 加书签

《作为路人反派的我,也要当邪神》转载请注明来源:华为小说huaweixiaoshuo.com

【这次的巨人比起之前,在力量上要强上不少,不过你已经基本了解了这家伙的原理】

【那就是——撑不过三分钟!】

【只要能在三分钟内躲避他的所有攻击,那接下来就完全可以卡bug,一点一点的将他大半个身体快速吃掉】

【你也确实是这样做的】

【巨人多了力量,原本的速度就已经逐渐跟不上你的身影了,你灵活的四肢犹如一头脱缰的野马似得飞速朝着沙漠其他地方赶去】

【经过一次次的试验,你明白,如果不降那群人全部杀死,那巨人只会一次次的复活,届时能力也有极大可能会越来越强】

【这种场景自然不是你愿意看见的,所以你趁着他此刻速度还不算太快的时候,飞速将周围绕了个遍,将附近藏起来的人通通杀了个精光】

【三分钟后,巨人第三次倒了下去,留下了一地的坑洞】

【‘这下,应该就没什么复活的可能了吧’】

【虽然之前你在对付这个巨人的时候表现得很轻松,但你十分清楚,自己一旦被这家伙攻击到几下,多半就要去领饭盒了】

【此刻,你的余光瞥见远处有无数光点正朝着此处飞来】

【“不要怕,我们都把自己心中的光全部交给你!”】

【你:……】

【一分钟后,你被浑身闪着刺眼金光的巨人秒杀了】

【你死了】

【推演结束】

【奖励1:力量+26,敏捷、体力、防御、精神+6】

【奖励2:愈合能力再次提升】

一直到结算,席德也仍然久久愣在原地,不做声响。

他或许知道这玩意儿为什么叫《看不到的死亡尽头》了,那个巨人在一般情况下压根就杀不死。

再加上当时的人数也多得离谱,所以如果不采取点特殊手段,就算自己体力无限,也经不起这么一次次的折腾。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温馨提示:按 Enter⤶ 返回目录,按 阅读上一页, 按 阅读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阅读。
作为路人反派的我,也要当邪神》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或网友上传,华为小说只为原作者二仙桥仙人的小说《作为路人反派的我,也要当邪神》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二仙桥仙人并收藏《作为路人反派的我,也要当邪神》最新章节。
总裁的天价小妻子
总裁的天价小妻子

他是龙城赫赫有名的豪门大少,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而她只不过是市长家的养女,卑微渺小!一场阴谋,她误闯入他的世界,“十亿,做我的女人!”他以天价将她买下,禁锢在身边,温柔纠缠……当她以为幸福终于降临,却意外得知了一个让她绝望的秘密,原来他要她不过是因为……“慕暖心,你这个狠毒的女人,我真想亲手杀了你!”看着爱人淹淹一息的模样,他愤怒咆哮,“真正狠毒的人不是我,你想要我的肾救她是吗!我成全你!”她悲愤绝

韩降雪 连载 401万字

七零军婚,炮灰女带着空间嫁男配
七零军婚,炮灰女带着空间嫁男配

++++林筱若自幼被遗弃在孤儿院,唯一的信物是认亲信物玉佩沾到她的血后开启了农场空间,做为农场空间氪金且唯一的玩家的林筱若,因为一次意外穿回了自己前世。两世记忆的融合,让林筱若意识到前世的自己居然是一本军婚对照文里面的觊觎男主的男配妻子!林筱若自认自己不是书中那个无脑女配,她只想找出前世杀死自己的凶手,找到被陷害下放到不知道哪里的家人,搭上改革开放的步伐,成为妥妥的富一代!后来,林筱若才发现,那一

平陆三江 连载 136万字

山海提灯
山海提灯

女人握着少年的手,手把手教他写出了“师”,于是少年有了姓。山海提灯,与皓月争辉!

跃千愁 连载 134万字

两界:我早晚成仙帝
两界:我早晚成仙帝

一朝重生到仙魔林立世界。在这个世界,普通人难以打破壁垒,一生将如牛马一般苟活。不出意外的话,还是出了意外。陈澈还能穿越到另外一个世界……

水一更 连载 33万字

谁让他玩游戏王的!
谁让他玩游戏王的!

“游玄先生,有很多人都认为,决斗界如今环境愈发阴间,重坑自闭主流盛行,都是作为新一代决斗王的您带歪的风气。对这个说法您怎么看?”有记者在采访时问道。“毁谤啊!纯熟毁谤!”游玄对这种说法表示很愤怒。“凭什么说是我带歪的?”“决斗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

名称被占用 连载 258万字

本站所有小说为转载作品,所有章节均由网友上传,转载至本站只是为了宣传本书让更多读者欣赏。

Copyright © 2025 华为小说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所有小说均由程序自动从搜索引擎索引

Copyright © 2025 华为小说

本页面更新于2025-05-01 02:59:30